离婚后,女方再次买房会受到什么影响?
宁波奉化区律师
2025-01-10
法律分析:离婚后房子归一方,贷款没有还完的,一般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继续还贷。房屋物权以登记发生效力,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法院在分割该房产,一般对半分割。具体房产所有权的归属,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:1、协商;2、申请竞价取得;3、拍卖房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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